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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司获省“2007-2008年度AAA级纳税信用等级”称号

发布时间:2010-06-10 09:57:44
       日前,根据浙江省地方税务局、浙江省国家税务局《关于印发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浙地税发〔2009〕55号)有关规定,全省国税系统与地税系统联合开展了2007-2008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。经省国税局、地税局联合审查,(浙地税[2009]96号)文件确认浙江康利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纳税人为“2007-2008年度AAA级”纳税信用等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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